国务院发文“双创”升级 点击查看哪些地方将重点发力

发布于:2017-07-31 14:48来源: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点击:

 

双创就是要充分调动新时期每个个体的积极性。

——李克强

 

“双创”要升级了!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双创”今后要在哪些地方发力,创业创新者将获得哪些支持,这些措施又将怎么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

 

科技成果转化要快快快

 

1. 搭建集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于一体,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2. 促进知识产权、基金、证券、保险等新型服务模式创新发展,依法发挥资产评估的功能作用,简化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实现协议定价和挂牌、拍卖定价。

 

3. 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转化。

 

4.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细分领域建设平台型众创空间。

 

5. 推动科研院所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

 

6. 探索仪器设备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机制,对于财政资金购置的仪器设备,探索引入专业服务机构进行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方式。

 

企业融资渠道要加加加

 

1. 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赋予大型银行县支行信贷业务权限。

 

支持地方性法人银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基层区域增设小微支行、社区支行,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支持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

 

2.  完善债权、股权等融资服务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投融资服务。

 

稳妥推进投贷联动试点工作。

 

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

 

持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机制。

 

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提供担保。

 

3.  改革财政资金、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投入、管理与退出标准和规则。

 

依法依规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

 

4. 适时推广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

 

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第三方征信机构完善信用记录,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

 

5. 引导和规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完善对引导基金的运行监管机制、财政资金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基金管理机构的信用信息评价机制。

 

6. 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探索建立创新券、创业券跨区域互通互认机制。

 

激励机制再加码

各类人才“快到碗里来”

 

1. 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

 

开展外国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建立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和医疗保健服务通道。

 

进一步完善外国人才由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机制,实现工作许可、签证和居留有机衔接。

 

2. 允许外国留学生凭高校毕业证书、创业计划申请加注“创业”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外国人依法申请注册成为企业的,可凭创办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3. 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继续推进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支持建设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基地。为华侨华人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企业家出入境、停居留以及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件提供便利。

 

推动来内地创业的港澳同胞、回国(来华)创业的华侨华人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的社会公共服务。

 

继续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4. 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考核办法,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自主分配。

 

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员和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可简化招录程序,没有岗位空缺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5.  加快将现有支持“双创”相关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

 

探索实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及农业设施、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

 

允许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新创业。

 

返乡农民工可在创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返乡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

 

“双创”来助力

促进实体经济“变身”

 

1. 高校和科研院所要鼓励科研人员与创业者开展合作和互动交流。

 

面向企业和社会创新的难点,凝练和解决科学问题,举办各种形式的创新挑战赛。

 

2. 推动建立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

 

3. 支持大型企业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推动开展内部创新创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发展。

 

4. 研究完善适应分享经济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研究建立平台企业履职尽责与依法获得责任豁免的联动机制。

 

5. 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交流与合作。

 

6. 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究制定“双创”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7. 建设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监测平台和中小企业网络安全公共服务平台。

 

8. 积极落实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用地政策,加大新供用地保障力度,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

 

政府管理再创新

政策措施全是干货

 

1. 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涉企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对内外资企业,在支持政策上一视同仁,推动实施一个窗口登记注册和限时办结。

 

推动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推广自主申报。

 

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

 

2. 适时适当放宽教育等行业互联网准入条件。

 

3. 推进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

 

加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

 

探索通过建立电子平台或在银税双方系统中互设接口等方式,实现银税信息“线上”互动。

 

4. 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整合创建一批农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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