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 暨第八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于:2020-06-10 14:06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点击:

  冀科企函〔2020〕14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

暨第八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0〕13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发〔2019〕4号)有关要求和部署,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与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创新创业迈上更高水平,省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举办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八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秉承“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机制”的模式,聚焦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搭建众扶平台,引导集聚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大力促进科技创新,切实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服务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赛事安排

  1.报名参赛。大赛分初创企业组、成长企业组和团队组进行比赛。符合条件的参赛队伍自愿登录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hbscxcyds.com)报名参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大赛重点支持广大中小微企业和团队,以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不向参赛队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7月24日和7月31日。

  2.赛程设置。大赛分为报名、形式审查、初赛、复赛、行业赛和总决赛等阶段。大赛依托专家委员会进行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根据参赛项目所在组别及所属行业技术领域进行分类评审,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获奖企业和团队。其中,初赛、复赛、行业赛按照不同行业技术领域分别组织竞赛,总决赛不区分行业技术领域。初赛环节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采取网络评审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复赛、行业赛自主将采用网上评审和网上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比赛全程视频录像,评审结果和名单将在赛后进行公示,切实保证比赛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验。行业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和创业团队将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名额,推荐入围参加全国赛。

  3.配套服务。大赛广泛聚集政策、技术、资本、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采取线下和线上等新方式开展培训辅导、融资路演等活动,为参赛队伍提供多元化服务。

  三、赛事组织

  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国家高新区负责本辖区内参赛队伍资格审查、尽职调查等组织工作。有条件的市可按照国家和省赛统一评审规格和流程申请举办本地区城市赛;有条件的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可申请承办大赛行业赛。相关部门请于7月15日前来函申请举办或承办。

  请各地积极宣传大赛,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和团队参加比赛,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增值服务,并形成长期跟踪和服务机制。

  联 系 人:李杨  陈俊刚

  联系电话:0311-86043282 85829266(兼传真)

  电子邮箱:hbcxcyds@126.com

  技术支持:010-88656381、88656382(企业组)

  0311-85866036(团队组)

  附件: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八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10日

附件
 

第九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
暨第八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
    新科技·新主体·育新机·开新局
    二、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河北省科技厅
    支持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网信办、河北省工商联
    承办单位: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协会
    (二)大赛组织委员会
    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共同举办。大赛设立组委会,作为大赛的组织决策机构;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办公室设在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中心。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含)以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2019年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总决赛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8.前八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参赛团队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团体、个人无产权纠纷;
    5.2019年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总决赛的团队不参加本届大赛。
    四、比赛安排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自愿登录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www.hbscxcyds.com)进行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和团队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大赛分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民用与国防技术融合八个行业,同时鼓励 “科技冬奥冰雪产业”相关企业和团队参赛。其中民用与国防技术融合企业组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材料时,必须在“企业概要”栏第一行注明“技术融合项目”。
    注册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2.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国家高新区负责辖区内参赛队伍报名材料的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报名材料完整的予以推荐,函报组委会办公室。
    参赛资格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
    (二)城市赛和初赛
    1.城市赛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加强对赛事的管理,接受社会对赛事的监督。
    2.城市赛主名称为:第八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赛区),同时各地可冠以反映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3.城市赛通过初赛、复赛、决赛逐级遴选评出优胜队伍(各地可调整比赛轮数),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主确定比赛方式,鼓励采用网上评审和网上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按照组委会分配名额推荐晋级大赛行业赛名单。
    4.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自主设立城市赛奖项,并积极为参赛企业和团队提供政策支持和多元化服务。
    5.不举办城市赛的各地参赛企业及创业团队,将统一由组委会组织参加大赛初赛,主要采用网络书面评审的方式,按照行业分组和评分排序确定晋级。
    6.城市赛比赛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各比赛环节的相关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
    截止时间:2020年8月25日
    (三)行业赛
    1.行业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主确定比赛方式,鼓励采用网上评审和网上路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比赛。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技术融合等产业分组分别进行,根据行业分组和评分排序评选大赛一二三等奖、晋级总决赛和推荐全国总决赛队伍。行业赛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可申请承办。
    2.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分配名额,按行业赛成绩推荐企业晋级全国总决赛。成长组的入围企业必须在推荐时获得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未获得编号的不予推荐。
    截止时间:2020年9月12日
    (四)总决赛和颁奖仪式
    总决赛由半决赛、决赛两个环节组成,比赛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评选方式,通过线下或网上路演的形式决出冠亚季军各1名及其他奖项名次。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官网全程公示赛程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企业和团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比赛,未通过公示的将取消参赛资格。总决赛现场向创投机构等观众开放,并通过电视台和网络平台等进行录播或直播。
    五、奖项设置和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大赛按报名比例的15%左右分别设置总决赛晋级队伍和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总决赛晋级队伍:颁发奖金、奖杯、证书。其中,冠军奖金100万元、亚军90万元、季军80万元。
    一等奖:给予奖金奖励,颁发奖杯、证书;
    二等奖:给予奖金奖励,颁发奖杯、证书;
    三等奖:颁发证书。
    (二)支持政策
    1.赛事期间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时组织配套活动,为获奖企业和团队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融资路演、优质项目推介会等活动。
    2.择优向国家级、省级投资基金进行推荐。
    3.优先推荐给相关创业投资机构、孵化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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