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工作的通知

发布于:2019-03-29 09:30来源: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 点击: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

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科技局,有关国家级高新区: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组织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9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大赛优秀企业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

  本次中央财政只对2018年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评选出的优秀企业进行支持,金额按企业参赛成绩分档确定。往届已获得过中央财政支持奖励资金的大赛优秀企业不再重复奖励。奖励资金企业可自主用于创新发展。获得支持的企业应至少在以后连续两个年度填报企业动态信息表。申报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8年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行业总决赛中的获奖和获得优秀企业证书的企业(名单见附件1)。

  2.企业目前正常运营,且已通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库”填报了2019年度《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表》。未填报动态信息表的企业不予支持。

  3.因获得第四、五、六届大赛优秀企业而已经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不重复支持。

  二、申报流程和要求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中央财政资金奖励,并应承诺对奖励结果不持异议。有关要求如下:

  1.通过火炬中心官网(网址:www.chinatorch.gov.cn)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名录库”(用户名为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中央财政资金奖励申报书》及调查问卷(必填)。

  2.企业发生更名的,需在系统中提交工商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3.将通过系统在线打印并签章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表》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中央财政资金奖励申报书》等纸质材料,和企业名称变更情况说明、工商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及新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辖区市科技局或国家级高新区。

  企业网上填报动态信息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

  企业网上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

  (二)审核推荐

  各市科技局或国家级高新区负责本地区的申报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综合企业2019年度动态信息表、奖励申报书以及入围行业总决赛时的尽职调查报告等情况,在企业报送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中央财政资金奖励申报书》上签署审核意见,重点审核企业信息的真实性。

  2.出具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2),并连同企业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动态信息表和奖励申报书以及企业变更证明材料等(各两份),邮寄至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岩飞  朱英华

  电话:0311-68030627  85880550(传真)

  电子邮箱:hbscxzj@126.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众美商务公馆B座14层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050000

  附件:1.2018年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获奖和优秀企业名单.docx

     2.推荐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申报中央财政资金奖励汇总表.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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